道德模范
“敬业奉献”

曹俊

徽城镇
46岁
人物事迹

       曹俊,男,汉族,1978年4月出生,中共党员,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,二级警督警衔。

       从警15年来,曹俊用忠诚和担当让警徽煜煜生辉。他不怕艰苦,组建新所。2012年,曹俊被派到偏远山区武阳乡重新组建武阳派出所,他骑着一辆摩托车、背着一把雨伞、怀里揣着图纸,一手将新所建成,成立后解决了近百人的户口落户问题;他敢于担当,勇于冲锋。2015年任职刑侦大队长,带领民警先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150余起,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00多名;打掉盗窃团伙21个,抓获团伙涉案人员101人,为群众挽回损失800余万元;他扫黑除恶,力保民安。2018年,兼任局扫黑办副主任的他,坚守在扫黑除恶的最前沿。期间共交办线索635条,核查各类线索近300余条,参与侦办涉恶案件88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162人,刑事拘留127人;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,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,“村霸”13名;移送县纪委监委“保护伞”1名;查封、扣押、冻结各类资产价值3239万余元。

      曹俊先后9次获得市局个人三等功,以及执法办案能手、县级优秀政法干警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。在他的带领下,大队先后18次荣获省、市级荣誉称号,有18名民警立功受奖、有16名民警走上部门领导岗位,成为县局各方面工作骨干,并连续四年考核名列全市前茅。2019年7月,曹俊获第六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提名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