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模范
“敬业奉献”

方明

郑村
人物事迹

       方明,歙县郑村派出所民警。

       方明同志从学校毕业后,被分配到派出所工作,一直从事着社区民警这平凡而又繁琐的工作。入警11年来,他严于律已,耐艰辛、守清贫、抗诱惑、经风险,累计巡逻里程8万多公里,参加“110”出警5000余次,经手办理案件501起,参与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00余人,帮助群众1000余次,避免了国家、集体和群众财产数十万元的损失,成为公安战线上的一颗新星。在工作中,他节俭使用办公用品,将用过的纸张用来当草稿纸,看到水龙头没关上,就马上走过去关掉。每天他都是第一个起床,做好早餐给同事吃,上班前都会烧好热水,提供给同事,还把上班的环境打扫干净,给同事们一个舒适的环境。

       2015年10月被评为歙县第二届勤劳节俭类道德模范。